joey: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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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

有钱不代表幸福,穷不代表不幸福,要真心喜欢才是正真的幸福...♥

在某个地方,有一对情侣。
女的叫邓惠璇,男的叫陈家宏。
他们彼此喜欢。
可是女方的家人反对,因为男的很穷。
可是女的说:‘除了他,我谁也不会嫁’。
女方的家人只好勉强同意。
结了婚后,惠璇找到了一份工作,是做经理的助理秘书。
时常都随经理出去开会,所以每天都要打扮得漂漂亮亮。
有一天惠璇心情不好,便到楼下的酒吧喝酒。
经理的秘书当时也在那间酒吧喝酒,便看到了惠璇。
惠璇因为穷所以便用些便宜的口红,所以口红便沾到了杯子。
经理的秘书看了便对她说:‘哎呀!做经理的助理秘书怎可以用些便宜的口红呢?’
惠璇听了只好不好意思地走了。
一天,惠璇随家宏到一家百货公司逛街。
突然,惠璇停了下来,正看着玻璃橱里的一支口红。
家宏便走进去看那支口红。
家宏问推销员那支口红多少钱,推销员说那支口红一支三百八十二令吉。
家宏吓了一跳心想:要用我半个月的薪水,才能买到这支口红。
便拉着惠璇走了。
他们时常都为了那支口红而吵架。
不久,惠璇便提起要离婚。虽然家宏还是非常喜欢惠璇,但家宏还是只好勉强随从惠璇的意思。
离了婚不久,惠璇找到了一个富家的男子,名叫黄文龙。
文龙给了惠璇一张白金卡,所以惠璇常常到大型的百货公司逛街。
不久,惠璇终于知道文龙有外遇。
便和文龙吵了起来,文龙忍不住便说:‘我给你钱花,你还管我干嘛?’
惠璇便心痛得哭了起来。
某一天,家宏送惠璇一份礼物。
惠璇拆了那份礼物,一看原来是上次在百货公司看到的那支口红和一张字条。
字条上面还写着令吉:对不起,惠璇。我上次不够钱买这支口红给你,现在我终于存到了三百八十二,买了这只口红送给你。希望你会喜欢。其时我仍不变心还喜欢你。
惠璇终于明白:有钱不代表幸福,穷不代表不幸福,要真心喜欢才是正真的幸福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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